近年来,广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,结合落实将广州打造成为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的工作目标,勇于实践,开创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。
一、严格执法管理,不断提升非监禁刑罚执行规范化水平
(一)规范刑罚执行工作制度。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,统一整个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;规范驻区司法警察训诫谈话、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,完善日常督导检查与年底公检法司集中考评制度;注重加强执行档案和基层司法所工作档案管理,做到执法全程留痕;组织编印矫正工作实用手册、工作档案等资料,为基层执法提供参考样本。
(二)构筑监管防控立体网络。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文件,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限制出境“双报备”防范机制,从源头上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违法出境、脱管失控;将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纳入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,严格落实分类管理、定期考核等管理制度;注重发挥村(居)委会及矫正小组第一线监管作用,大力培育发展志愿者队伍,形成多层面管控网络;联合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建立“帮矫无缝衔接”工作机制,对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强化管理衔接。
(三)强化科技监管应用效能。全面应用信息管理平台,对社区矫正执行各环节的信息实施动态监管,档案台账、数据分析实行电子化;对社区服刑人员落实“人脸识别+指纹验证”报到,应用电子手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监管;依托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的监控平台、区社区矫正中心的监控窗口、街(镇)司法所的监控终端,设立“电子围栏”;扎实推进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,全市11个区均实现部、省、市、区、街(镇)五级互联互通。
二、科学实施矫正,探索推进教育矫治立体化模式
(一)突出初始教育宣告明法功能。制定入矫宣告规程并拍摄示范片,为司法所组织宣告提供直观演示和示范指导;为全市司法所配置统一的社区矫正电动背景幕,实行司法所所长、驻区司法警察、辖区公安民警、区检察官等参加入矫宣告,做到现场布置、宣告流程、参加人员、宣告用语“四统一”;对新入矫人员进行集中教育,深化认罪服法意识。
(二)强化警示教育震撼心灵功能。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监狱(强戒所)接受震撼教育;适时通报违法违规案件,以“身边案”警示社区服刑人员。
(三)创新远程教育在线学习功能。建成市级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平台,提供各类教育学习课件近800(套)部,具有在线学习、在线考勤、学时统计、课后考评、效果评估等多项功能。远程教育作为集中教育的有效补充,突破时间、空间和地域的限制。
三、引入专业力量,推行司法社工服务项目品牌化战略
(一)大力培育发展司法社工队伍。试点开展政府购买司法社工服务,指导创立非营利性司法社工机构—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,培育一批社工组织,培养一批司法社工专门人才。
(二)建立政府购买司法社工服务模式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出台《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》,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政府购买司法社工服务长效发展机制;建立市、区两级种类不同、互为补充的司法社工项目体系,区级项目经费按照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工20∶1的比例确定,每名社工的购买服务经费按每年10万元确定,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。2017年,全市共争取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购买社工服务,共有16家社工机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。
(三)搭建司法社工服务发展平台。科学设定司法社工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,指导成立“广州市司法矫治协会”,制定出台行业发展规划,为推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打下基础。先后举办中国南方2016司法社工第一届高层论坛、首届穗港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研讨会等活动,搭建多方交流学习平台。
四、强化保障措施,全力筑牢长远发展实体化根基
(一)调配充实警察执法力量。自2008年起,从市属强戒所抽调警力派驻到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执法管理,逐步发展为市属监狱(强戒所)与区司法局定向结对派驻机制,并于2018年调整为全部由市属监狱抽调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刑罚执法。
(二)建成两级社矫指挥中心。全面建成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,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执法平台、教育平台和管理平台作用。
(三)加强矫治实践基地建设。全市建成就业基地46个,教育基地42个,社区服务基地178个。